根据《浙江省档案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浙档发〔2016〕16号)、《档案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业务规范》(局发〔2018〕6号)的要求,省档案学会受省档案局委托组织档案服务企业评价委员会实施2018年第二季度档案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现初评工作已完成,由本局将初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公示期为2018年6月25日至7月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署实名与浙江省档案局法规宣传处联系。本局将评定结果予以复核,接受异议申诉,核查相关情况,并将信用评定等级结果归集后汇交至省信用统一公示平台。 联系人:王凌 电话:057185118311 联系地址:杭州市丰塘路409号浙江省档案局法规宣传处 电子邮箱:4868879@qq.com 浙江省档案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2018年第二季度浙江省档案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等级名单 序号 档案服务企业名称 信用等级 1 丽水市莲城档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B 2 浙江京图科技有限公司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