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浙人发〔2009〕27号)、《浙江省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浙人社发〔2012〕117号),现将2015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初级各科目均为60分,中级各科目均为55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全省合格人员共628人(其中初级243人,中级385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
二、2015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全省合格人员共124人。高级合格人员可获取成绩合格证明,其成绩在3个年度内申报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审时有效。
三、现将上述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尽快通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资格证书和合格证明领取时间请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查询。领证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74-1号浙江省人事考试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571-88394516。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档 案 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