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档案学会档案法制学术委员会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 2016 - 01 - 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浙江档案局 字号:[ ]


档案法制委员会换届以来,法制委在省档案局、省档案学会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局馆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档案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建设档案法学智库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目标,认真开展档案法学研究,不断拓展档案法学领域交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有序推进,取得明显进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重点工作与亮点

(一)围绕大局谋部署,积极发挥参谋助手

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案卷评查制度,法制委组成人员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档案研究,拟定《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立卷规范》立足于行政证据完整固定、行政行为准确记录、行政程序全程追溯的功能需求,对多项条款作了规定,以适应新常态下执法、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立卷规范》确立了电子档案优先、纸质档案为辅的归档业务模式。《立卷规范》实施后,浙江境内行政执法案件诉讼、案卷评查、执法监督将主要通过提交电子执法档案来实现,纸质执法档案将是电子执法档案的一个纸质副本或者是数据源地址的纸质指引,主要功能限定在依靠纸质档案线索能够在信息系统还原整个行政执法档案全貌上。《立卷规范》的实施,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是一个有力的指引,同时较好地解决了司法实践中行政执法电子数据证据难以审查、难以认定的问题,避免了执法部门电子、纸质重复归档的问题,对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推进,实现“权力集中进驻,服务集中提供,数据集中共享”的目标,以及电子政府建设有着现实意义。

(二)释法解疑谋课题,努力推进精准服务

法制委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服务档案实务中热点难点问题。法制委主要负责人牵头开展档案开放鉴定重点课题研究,为“鉴定难、开放难”把脉问诊。法制委负责人会同省保密局业务人员,拟定全省文件材料解密办法,为馆藏档案降解密提出解决方案。对于档案鉴定开放,法制委提出现档案开放程序设计应遵循1、合法原则。所2、统一原则。一是时间统一,二是责任部门统一原则。3、节约行政资源原则。档案开放程序设计关键问题:1、明确档案保密、解密、公开、不得公开工作相关部门责任。2、明确档案解密、开放的起始时间及几个关键时间。一是文件形成时。二档案室归档时。三档案室保管十年后向档案馆移交时。四是档案馆保存满三十年时,进行开放鉴定时。形成了综合档案馆已接收进馆档案开放流程及职责分工图、综合档案馆待接收进馆档案开放流程及职责分工图。

(三)树立法治思维,服务机制创新

围绕档案服务业发展,提出新型监管思路。法制委建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行业监管,重在完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有针对性地对档案事务外包单位发布档案安全风险警示,督促其加强合同控制和过程控制,强化现场检查和电子监管,切实守住档案安全底线。进馆单位档案事务服务外包情况,列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监督检查范畴。其中对行业自律组织,提出发挥其主体作用。发挥和借重行业组织在权益保护、资信认定、纠纷处理、失信惩戒等方面的作用。委托行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咨询服务、法律培训、监管效果评估等活动。委托第三方定期公布档案服务事项成本构成,引导市场有序竞争,节约财政资金,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自律组织、质量评价机构、监理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可接受委托开展档案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不服的,可根据协议,提请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评定。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档案和黑名单抄送省信用中心,并依法向社会发布。通过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促使档案服务机构强化主体责任,在安全保密、质量管理、公平竞争、售后服务、信息公示等各方面切实履行法定义务。鼓励支持档案服务市场主体建立基于网上交易的信用评价体系,客观公正记录交易评价和消费评价信息等。

二、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在充分肯定上述成绩,积极做好全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研究工作仍有差距,法制委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还可以有更大的空间予以充分体现。二是随着法制委委员的日益增加,法制委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工作等方面,还需继续做好各方协调与衔接工作;三是承担重大课题能力尚有欠缺,一定程度上还制约着法制委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协调、有序稳妥地逐步加以解决。

2016年重点工作,1积极开展《档案法修改草案》意见征集工作;2.积极开展审计式档案执法模式研究工作;3举办一次档案法治论文征集及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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