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档办〔2011〕20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
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浙江方言语音档案资料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档发〔2011〕18号)要求,为更好地在全省推动这项工作,省档案局决定于2011年11月22日在杭州举办浙江方言语音档案建档试点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市档案局业务部门负责人1人;试点档案局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1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2日下午14:00—17:30,半天。请参训人员于22日上午报到。
地点:浙江新世纪大酒店(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8号)。
三、内容
1.浙江方言语音档案资料建设讲座;
2.省档案局资源建设部负责人部署试点工作;
3.省档案局领导对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四、其他事宜
1.住宿安排在浙江新世纪大酒店,费用自理。
2.请各单位于11月21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及住宿人员名单报省档案局资源建设部。联系人:柴培林;电话:0571—85114772,85117886转408;传真:0571—85114772;电子邮箱:zjsmrg@163.com。
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