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档〔2006〕10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馆,省直各单位档案部门:
为充分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提高各级档案部门的编研水平,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我局决定在全省档案部门开展优秀编研成果(2004-2005)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4-2005年度,我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综合档案馆,专业和部门档案馆,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部门,档案工作者或以档案部门、档案人员为主,与其他部门、人员合作完成的,具有较高质量或较大利用价值的,纸质、声像、影视或固化的电子出版物形式的档案编研成果。
编研成果应在取得终结形式的产品后方可申请评奖。尚未终结的成果,如草稿、初稿、征求意见稿等,不属于本次评选范围。
凡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部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团体奖励的编研成果,不属于本次评选范围。
二、推荐数额
各市推荐5-10项;省直单位各推荐2-3项。
三、评选标准
主要以编研成果的水平高低,难易程度,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装帧和编辑规范程度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选。本次评选特别关注面向大众并有较高文化品位的成果。
1、评选原则
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公开合理;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考虑,准确评价。
2、基本条件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原则,符合党的基本路线精神,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3、各等级标准
一等奖,编研成果在省内档案系统具有领先水平。成果装帧精美、编辑规范;选题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需求,能适应当前或长期的社会需要;选材丰富;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能带来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在维护历史真实面貌上具有重要作用。
二等奖,编研成果在省内档案系统具有较高水平。选题适应当前或长远社会需要;选材比较丰富;成果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能带来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在维护历史真实面貌上具有主要作用,或对档案馆(室)开展利用工作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三等奖,编研成果具有一定的水平。在本地或部门发挥了比较明显的作用;能较好体现原始档案内容,选题适应社会利用或本部门开展利用工作需要;选材比较丰富。
四、评选步骤与时间安排
采用荐举制与复议制相结合的方式,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各市档案局、省直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于2006年7月15日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报送材料包括:1、全省档案部门优秀编研成果推荐表;2、编研成果(或复制件)一式二份;3、有关证明、说明或背景材料。
各市档案局负责市、县(市、区)档案局、馆及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优秀编研材料的推荐;省直单位负责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档案部门优秀编研成果的推荐。
第二步,由省档案局组成评审小组,在对编研成果进行全面评审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以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获奖项目及等级。此项工作在2006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奖励
由省档案局发文通报表扬,并在《浙江档案》杂志上公布,获奖成果可作为单位或个人在今后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活动中的工作成果依据。
针对近几年编研成果评选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结合省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文化大省建设“八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档案编研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1、要在编研选题和内容深度上下功夫。要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社会公众的档案信息需求,切入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把握当地文化工程项目建设的新动向,选好题目,充分挖掘现有题材。一些时间跨度大、涉及面较广的项目可采取统一筹划、分步实施、逐年推出阶段性成果的方法,争取多出精品和上品。
2、要在编研手段和机制创新上下功夫。要突破传统范围,充分利用规范化、可共享的数字档案资源,积极尝试网络化、多样化的编研方式,形成一批包括图文、特色数据库、影视等多种形式的档案信息增值产品,真正体现编研成果实效性强、利用方便的特点。积极创新编研工作机制,通过联合编研和借助社会力量,扩大档案编研工作影响,加大编研成果在项目策划、推广、宣传销售等环节的市场化运作力度。
3、要在提高成果质量和体现地方特色上下功夫。各地档案馆馆藏历史档案内容丰富,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当地各个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历程,具有较大的文化资源优势。要充分发挥馆藏档案优势,综合利用社会信息资源,多出一些具有浓厚文化特色和档案特征的编研精品。要抓住档案工作列入了省文化建设“八项工程”的有利时机,争取每年有一个以上档案编研成果列入当地文化建设项目实施工程。
附件:1、全省档案部门优秀编研成果推荐表
2、全省档案部门优秀编研成果评审小组评审表
(以上表格可在浙江档案网www.jadewsw.com下载)
浙江省档案局
2006年2月22日